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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想跟随他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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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程雨舒的人生轨迹,将重新被规划。

宴会上都是自己的人,很快,一群人就喝高了开始唱歌,程雨舒本来心事重重,一直坐在沙发上,顾默笙被拉起来闹了一会儿,也坐在了她身边。

在昏暗的灯光中,顾默笙贴的很近与她低语,气氛暧昧。

忽然,沐兰冲过来把话筒塞在了她手里:“程雨舒!去唱歌!”

程雨舒推脱:“我不唱了你们玩吧。”

沐兰不依不饶:“那不行,你得唱,今晚是圣诞节,一人一首歌,谁都不能不唱。”

程雨舒下意识的看向顾默笙,顾默笙冲她微笑:“你不是最爱开演唱会,去吧。”

程雨舒犹豫了下,最终起来,她选了一会儿,选了一首歌英文歌《I  Will  Follow  Him》。

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曲,程雨舒清亮的嗓音带着一点点柔和,在派对上响起。

I  will  follow  Him

我会跟随他

Follow  Him  wherever  He  may  go

不管他在哪里,都跟随他

There  isn"t  an  ocean  too  deep

没有足够深的大海

A  mountain  so  high  it  can  keep  me  away没有足够高的山峰能够阻止我

I  mustfollow  Him

我一定要跟随他

Ever  since  He  touched  my  heart  I  knew

自从他打动我的心我就知道

And  near  HimI  always  must  be

我一定要在他身边

Andnothing  can  keep  it  from  me

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

He  is  my  destiny

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人

这是一首表达爱情执念的歌曲,最初出现的电影,是一部搞笑片,并不是爱情电影,但程雨舒听到歌词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她最爱的当然还是周杰伦,但若说有一首歌,能表达她对顾默笙的感情,大概就是这首《I  Will  Follow  Him》。

她爱他,愿意追逐着他的脚步,那种执念与深爱,都在这首歌里。

就像歌词里唱的,不管他在哪里,我都会跟随他。

曾几何时,她在填写志愿的时候,明明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更好的学校,其实家里也想过送她去留学。

可是她最终选择了A市。

为什么?

因为她知道顾默笙的根在这里,她知道了他是顾氏集团的继承人。

那么他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个城市吧,这城市很大,但搞不好有一天,真的还能碰到。可那时候她就该知道,这是一个悖论。

为了顾氏集团回来,成为顾氏集团的总裁,就是离她的生活越来越远的人。

但那时候追随着心爱之人的脚步,是她全部的心思。

冷静理智的狮子座程雨舒,把一生一次的恋爱脑给了顾默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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