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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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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王小飞才知道自己那声“妈”把乜墨得罪了,想讨饶,可药丸刚一入口,他的手又被重新按到了嘴巴上。

        乜墨屈指在他腮边轻扣,王小飞便咕噜一下把易性丹吞了进去。

        接着乜墨也吞了自己那颗,他在林风的记忆里看到过,未来的他,在南阙林风被祝筠绑去时,就扮作灵兰耍弄过林风一回,本以为自己和林风记忆里的乜墨不同,但乜墨发现,自己好像也并不排斥吃这易性丹。

        见两人都吃了,最先吃的王小飞,不仅喉结平了,连胸前也隆了起来。

        林风轻呼一口气,也将自己那颗吞了进去。

        三人等身形彻底变作女子,才往小镇走去,大隐隐于市,就算祈昊景找到这里,也很难在这个地方准确搜出他们,更何况青楼是阴阳交合的地方,对祈昊景就好似吞噬灵触的黑洞,更加难以测算。

        他们从青楼院外飞了进去,此时离晚上还有一段时间,楼里并没有什么客人,三人便选了间没什么人的房间。

        王小飞说着自己不要变女人,等真的变成了一个大姑娘,他却新鲜得不行,一会儿扭扭屁股,一会儿又抱着床杆子劲歌热舞,问林风:“爸爸,你看我美吗?”

        林风:“……”他印象里自己高一明明是个孤僻青年,怎么写出这么个人来疯。

        三人的易性丹都是基础款,没有和易容丹混合,所以仅是以本体的模样性转。

        性转后的王小飞仍是清秀开朗模样,像个邻家小妹妹。

        林风则像个校花,貌美艳丽的同时又十分清纯,两人看着都仍有些青涩模样。

        唯有乜墨,他的本体性转就像一个身材火辣的超模,明明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妖姬脸,神色又冷淡得不行,火辣和高冷糅合在一起,就是一个要人老命的御姐。

        因为女体更加纤细,显得腿的比例更长,乜墨看起来简直脖子以下全是腿,在桌边坐着时,那腿长都像有些不够放似的。

        林风觉得乜墨这样子很新鲜,看了好几眼。

        乜墨端着水壶给他倒水,看向林风,笑道:“父亲喜欢我这个样子?”

        林风笑呵呵道:“还行,你知道吗,我们出去之后,如果你这个样子跟我走在一起,别人肯定会以为我很有点东西,才能和你这么漂亮的人在一起。”

        乜墨听他这么说后,手上一顿,笑笑没说话。

        倒完水后屋里便沉默下来。

        看他这反应,林风不开心地拉住他的手,指着王小飞道:“我儿子都认你叫妈了,你难道打算不认?”

        乜墨看向他,“和你在一起的是未来的我,你觉得我和他一样吗?”

        林风眨巴眨巴眼睛,说:“有一点不一样。”

        乜墨默然。

        林风:“穿的衣服不一样。”

        乜墨微怔。

        林风接着道:“但你是乜墨,乜墨是你,我喜欢乜墨,你不喜欢我吗?”

        两人相对无言。

        一旁给自己做身体检查的王小飞,看到两人之间的氛围,也不敢说话,他轻手轻脚地蹭到房门那儿,才对二人说:“那什么,爸、妈,你俩坐着,我去外边玩会儿。”

        他这时这声妈,倒让乜墨卸下劲来,他不禁开始想,连林风其他的儿子都认了他了,就算自己和那个乜墨不是一个人,现在在林风身边的是自己,林风也说,他就是乜墨,那么有何不可。

        乜墨起身,走到林风身边,将他抱进怀里:“那我可要努力,好带着父亲离开这里了。”

        林风吸吸鼻子,终于放松下来,也回抱回去。

        没等到二人回应的王小飞依旧站在门边,看两人都抱在一起了,纠结着到底要不要直接出去,他刚试探着把门拉开一个缝,乜墨便看了过去。

        王小飞瞬间僵住。

        女体的她头发刚过肩膀,穿的衣服也依旧是现代打扮。

        乜墨道:“换个样子再下去吧。”

        王小飞又挪了回来。

        乜墨从储物袋里掏出三套女装,又用法术改了尺寸,三人分别换了。

        换好女装,依旧是一头披肩发的王小飞便飞一般地溜出了房间,青楼诶,他还从来没来过青楼呢。

        王小飞在墨镜里打开《绝星酷小子》。

        因为这是林风高一时写的,他笔下的王小飞年纪也不大,在《绝星酷小子》结局时,王小飞才刚满十八岁。

        王小飞又看了看文件时间,自言自语道:“都过去十年了,照这么算,我现在就是二十八岁,嘿嘿嘿,这青楼逛得,逛得。”

        安慰完自己,王小飞便乐呵呵的下了楼。

        房间里,乜墨正在给林风盘着头发。

        说是盘,不如说在玩林风的头发,他一缕一缕地梳着他的头发,笑道:“你现在已经习惯这头发了,当初为你蓄发的时候,你可骂得狠。”

        林风回头看他:“你想起来了?”

        乜墨摇摇头。

        “哦。”林风听到他这么说,也没什么反应,转回头继续看向镜子里的乜墨。

        这倒让乜墨有些好奇,他笑道:“你不问我怎么知道的?”

        林风撇撇嘴,道:“你可是我写出来的。”

        乜墨在书里,不惊人允许便探入别人识海的事情还少吗,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既然乜墨说了以前的事,便说明他已经探知过自己的记忆了。

        两人同时笑了笑,乜墨捏着林风的下巴,让他仰头,自己则俯身,两唇相印。

        正当乜墨想要加深这个吻的时候,王小飞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他看到两人正在接吻,原地跳了两跳,像地板烫脚似的,他转身出去,可在门口待了两秒,又再次进来:“爸,三弟来了!”

        已经和乜墨分开的林风:“……”他已经麻木了。

        甚至一时间想不起来他第三本小说写的什么。

        王小飞看着茫然的林风,顶着乜墨那张被打扰后的不爽脸,把墨镜取下来递给林风,林风戴上后,看了两眼,便把墨镜取下来还给了王小飞。

        此时他已经很淡定了,哪怕这本小说是《盛胥》。

        他缓缓拉住身旁乜墨的手,眼里闪烁着泪光,真诚地说:“乜墨,救命。”

        对祈昊景,他虽然怕,但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因为祈昊景的原型是他哥林翊,他一是怕二是烦,再来是噎。

        高二的时候他才多大,恶整出来的报复文,一想到里面的情节,哪怕他再讨厌他哥,也觉得臊得慌,那是对自己年少无知时干的蠢事的懊恼和尴尬。

        但《盛胥》,他是真的有点虚了。

        因为里面的男主,一开场就……自宫了。

        写这篇文时,林风已经高三毕业,那时候的他和家里矛盾很尖锐,也是他的叛逆最高峰,从《全释楠刃》之后,他的评论区就多了很多读者叫他太监。

        这些读者不是调侃,是真骂,他们一边被林风这种剑走偏锋的剧情深深吸引,一边又受不了林风总是胡写,以折磨笔下角色为乐。

        林风一开始没习惯被骂,还会和人吵,后来他懒得费手指跟那些人骂架,干脆开了一本文,里面的男主就是太监。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学会了用码字气读者。

        《盛胥》的男主就叫盛胥,名字也很好理解,就是肾虚。

        因为是为了取乐,盛胥一开始自宫的理由非常弱智,他九岁那年,母亲告诉他睫毛剪了可以长得更粗更长,她说这话时,旁边有邻里便逗乐他,说他把小叽叽切了,以后也能长得更长。

        盛胥便玩笑似的,拿剪刀自己给剪了。

        林风给他的设定是,盛胥虽然剪了,却十分重欲,还睚眦必报,整一个林平之和韦小宝合体。

        后来盛胥还真进宫当了太监,那时候正流行后宫文,盛胥一个重欲的真太监,格外受公主娘娘喜欢,但他却无可奈何。

        林风故意把内容写得香i艳,每次都看得读者抓心挠肝,可因为主角是个真资格的太监,再怎么香i艳,也没办法上本垒。

        读者们哀嚎遍野,还有人给林风写了万字小长文道歉,恳求林风让盛胥重新长出来,反正《盛胥》是一本架空灵异文,主角连鬼神都可以驾驭,长根xx怎么了。

        但林风就不。

        而且因着林风的劣根性,在故事前期,盛胥就知道了自己幼时自宫,根本不是因为年幼,而是因为他那时被某个强大又恶劣的神灵操控了,但直到结局,盛胥也没找出那个神灵,无法报仇的盛胥在《盛胥》结局里,坐拥三千打过擦边球却未上垒的佳丽,御下神鬼无数,一边吐血一边诅咒着那位神灵。

        一想到这里,林风又打了个抖,觉得后颈有点冷,好像有什么在吹冷风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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