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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背水一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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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红一看窦乂的窘态,便故意逗他:“八叉,是不是看上姐了?”

窦乂想说是,不好意思,说不是,又不甘心,便死死地咬着牙,憋着气,一声不吭,差一点憋得倒不过气来。

公孙红不饶他:“杜景,看看,他不说话吧。我就说嘛,人家八叉怎么会看上我呢!”

窦乂的小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半天憋出一句话来:“你就饶了我吧。”

公孙红剜了他一眼:“那你叫我一声姐,我就饶了你。”

窦乂不好意思地轻轻地叫了一声:“公孙姐。”

公孙红一摆手:“不行,这个不亲。”

杜景朝窦乂屁股上踢了一脚:“笨蛋,叫红姐。”

“哦,对,红姐。”叫了这一声,窦乂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进了欧合玛的小屋,他一个人正忙得手舞足蹈。锅里的水滚开着,他手里拿着一只大碗,碗里是大半碗面糊糊,一边照看着灶里的火,一边向锅里搅面疙瘩。这里他唯一会做的饭食。

杜景走向前去,一把把碗夺下来:“行了,别做了,到外面吃。”说着,寻了只瓢,舀了半瓢水,向灶里一泼,熄灭了灶火。

欧合玛看了看三人:“今天谁请客?”

杜景大拇指一翘,朝身后一指:“八叉呗。”

欧合玛说:“那走啊,他早就该请客了。”

杜景狐疑地问道:“为什么说早就该请?”

欧合玛刚要张口说他腰缠万贯,看到窦乂的眼色,便改了口:“没什么,看他不顺眼呗。”

公孙红说:“欧合玛,你有要洗的衣服没,收拾一下,我带回去帮你洗。”

欧合玛急忙摆手说:“没有,没有,我自己能洗。”

西市的最北口,有一家地地道道的龟兹人开的餐馆,却叫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唐人名字:“西来顺。”

【终南山人评曰:你直接叫“东来顺”不就得了,改一个字多麻烦。】

杜景指着招牌说:“就这家吧。”转脸又对窦乂说,“钱可带足了,不够会账的,就把你押这儿。”

这家经营的是清一色的西域菜品,非常受人欢迎,经常要提前订座。好在今天还不到饭时,人不是很多,进去后就被小二领到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前。

杜景大马金刀地向主座一坐,指着墙上的水牌对小二说:“红焖羊肉,红烧羊尾。我就点这两样,你们爱吃什么自己点。”

公孙红、欧合玛各点了几样,窦乂一看菜差不多了,就说:“我跟着大家吃就行了,不点了。”

杜景说:“好不容易请次客,别亏待自己,我替你点了,清蒸黄河鲤,这是金城最有名的。”

点好菜,欧合玛说:“一桌子好菜,不喝点,说不过去。”

杜景伸着头,小声地说:“那就喝点?”

窦乂说:“我不会。”

公孙红说:“我不喝。”

杜景不由分说:“不行,都得喝点,不喝的不许吃菜。”转脸对小二喊道,“一坛柳林春。”

【终南山人评曰:这柳林春后世的名字叫“西凤”,是整个陕西唯一拿得出手的白酒。】

菜一上来,杜景筷子就没停,一气吃了个半饱,然后开始吆喝大家喝酒。杜景这几年没少偷着喝酒,但酒量不大。窦乂只喝了一口,便满脸通红,杜景不敢让他多喝,万一喝多了回家不好交代。欧合玛出生在草原上,在娘胎里就学会了喝酒,他吃菜很少,一口接一口地喝酒,好像那不是酒,是凉水。杜景自然不敢招惹欧合玛,选来选去,只能找自己的师傅了,他把矛头对准了公孙红。

杜景端起酒碗:“师傅,徒弟敬你一碗。”

公孙红从两三岁起,杂耍班的师傅们便用筷子头蘸酒让她尝,这些年,早就练下了酒量。公孙红也不多言语,微微一笑,朱唇轻启,嘣出一个字:“干!”悄无声息地一碗酒没了。杜景一看,只得直着脖子灌了下去。

明眼人早看出来了,公孙红这种喝法,肯定酒量不小。有的人一沾酒就糊涂,杜景就是这样,他看公孙一气干了,很不服气,竟然两眼一黑,又端起酒碗:“师傅,好事成双,再走一碗。”公孙红依然不显山不露水地饮完了。

杜景梗着脖子,打了个酒嗝,舌头不拐弯了。酒桌上的人,但凡不想喝、或者不能喝酒的时候,就得转移话题。杜景那双熊掌般的肥手拍到窦乂肩膀上,窦乂咧了咧嘴:“八叉,你说,这几年表兄对你咋样?”

窦乂能说什么?只有顺着他的话来接:“挺好啊,亲兄弟一般。”窦乂停了停,又说,“不过,以后你和我说话前,能不能别拍我的肩膀,或者轻点拍,我受不了啊。”

“你别转移话题!”杜景手指着窦乂的鼻尖,“可是这两年,你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成天连你的人影都看不着。”

窦乂说:“我不是留级了嘛,我们不在一个学堂了,见面自然就少了。”

杜景说:“最近,你神出鬼没的,肯定在干什么秘密事,都不让我知道。”

窦乂恍然大悟,自己种树卖柴的事都瞒着杜景,看来他有所察觉:“表兄,咱们先喝酒,回家后我再告诉你。”

杜景眨巴眨眼,掉出几滴眼泪:“你和我不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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