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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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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季天泽先跟温九凤搭话,  “买自行车?”

        “就看看。”温九凤压着想转身就走的冲动,平静道。

        季天泽眼皮子抬高了些,“那是想买收音机?”

        他前几天刚组装好一台,本来是留着送礼的,  就放在了知青点,  要是温九凤想买,  卖给她也行。

        反正他现在组装的越来越快了,就是有些零件难找点,  他也不急着讨好谁。

        温九凤摇头,“不想。”

        其实买一个也行,  但是温四凤已经要给她找自行车票,  还有手表票,  她不想再给温四凤添麻烦了。

        于家愿意给的,她承情,  也有本事还回去,  但因为自己,  让姐姐总问婆家要,  就不合适了。

        她空间里有太阳能充电器和平板电脑,  晚上并不孤单,  想要收音机也是给于婉茹和杨小志添点乐趣。

        不过于婉茹肯定不同意,  这年头农村买个收音机还是挺奢侈的,  她们家现在俩寡妇,这么招摇不好。

        自行车区域还挺空旷的,  售货员不见踪影,就只有一排六辆崭新的大梁自行车贴墙放着,没瞧见女士自行车。

        温九凤没了继续参观的心情,车是骑不了类型,  人也是不想接触的类型。

        她冲季天泽点点头,“我还要赶车,先走了。”

        季天泽嗯了声,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声音并不像上午的清朗,反而带着点低沉和尾音,听起来平添几分暧昧。

        温九凤听得耳尖发烫,心头狂跳,转身离开的动作都不像平时那样慢吞吞的了,大跨步离开的样子像是碰见猎人的兔子。

        她不是害羞,是害怕。

        疾步往公共汽车站那边去的时候,温九凤忍不住回想起上辈子,穿过来以后她已经尽量少想过去了。

        那些记忆并非什么美好的东西。

        狗比大佬姓秦,单名一个晋,末世前是互联网行业的大佬。

        温九凤上学的时候,在暑假打工的蛋糕店电视上,一档财经采访栏目见过他。

        采访中狗比人模模狗样,沉默寡言,言简意赅,带着上位者独有的冷漠。

        到了末世,可能是放出了心底的野兽,秦晋反倒不冷漠了。

        他的异能是冰系和雷系,都是强攻异能,在异能者大佬里面能排前三。

        见到他本人的时候,秦晋坐在一辆敞篷越野上,靠在一个短发御姐怀里,慵懒闲散,唇角擒着一抹浅笑,像个温柔的好人。

        所以当温九凤在狼狈中被他以非常装逼的出场方式救下时,还是有过一点小心动的,也因此她答应进入对方的队伍。

        结果入了队第二天,她就见识到了,这是只披着羊皮的畜生。

        她起夜时,推开卫生间的门,这狗比在卫生间跟俩妖娆的长发美女玩双飞。

        见她目瞪口呆楞那,秦晋还有空笑,问她,“要加入吗?”

        温九凤哪儿见过这阵仗,当即红了脸狂摇头。

        “那就滚出去,别打扰我们快活。”秦晋翻脸不认人的话是笑着说的,只是踹上门的动作非常豪放,差点撞到温九凤的鼻子。

        解决完膀胱问题,温九凤失眠了大半夜,有点羞恼,也有点怵。

        人在放纵欲望的时候大都不设防,她怵秦晋在卫生间看她的眼神。

        那带着审视、执着、阴沉却又强行压抑的目光,这么说吧,比起来,季天泽充其量只能算是有狗比潜质。

        她第二天就想离开队伍,秦晋笑眯眯答应了,然后让人将她绑到丧尸堆里,让队伍里的强者控制着丧尸往她跟前来,逼着她打丧尸。

        她那天累晕了,被秦晋给扛回去的,直接被扔到屋里仅剩的床垫子上疼醒,换到末世前那就是犯罪现场。

        没啥暧昧的,秦晋只拿脚尖轻轻踢了她脸颊几下,跟末世前一样言简意赅——

        “听话,我保你活,不听话,除非你能证明可以自保,否则后果你承担不起。”

        他居高临下看着温九凤,目光里的疯狂让她吓得只能缩在角落里,听着他冷冰冰保证,“无论如何,我不会让你死,但这年头,生不如死也不费劲,你说呢?”

        温九凤啥也没说,乖乖听话,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都擅长审时度势。

        但她现在已经证明过了,她想死,谁也拦不住,而且她还有本事让狗比大佬和他那些鱼都生不如死。

        看起来无害的幼兽狠起来,并不比猛兽差。

        她带走了狗比大佬三分之二的物资,还带走了支撑他保持理智的替身妹妹。

        哎呀,反正不是个人,应该能活下去,再找个替身,继续变态的活着,一辈子都为了这回的损失心梗。

        想想温九凤唇角的小梨涡就露出来了,她上辈子最开心的时候大概就是自己的死亡。

        她其实是个很随遇而安,没啥脾气也没啥性格的姑娘,但她一直都活得很清醒。

        因为折磨而爱上那狗比的斯德哥尔摩症状,是绝不可能出现在温九凤身上的。

        要么死,要么舒坦地活着,她可以为了后者隐忍,却不会为了前者苟且。

        “哎呀,这不是上午的温同志吗?我跟你说啊,我家二儿子真的不错,你考虑考虑啊,要不咱们约着见个面?”大咧咧的女声打断温九凤的愉快。

        温九凤下意识缩着脖子歪了歪脑袋,怕对方唾沫星子喷自己身上。

        意识到自己撞到别人肩膀的时候,温九凤一边小声道歉一边冲说话的大姐笑着摇摇头,“谢谢大姐,我暂时不考虑改嫁。”

        “暂时是多久?”熟悉的声音吓了温九凤一跳。

        她猛地回头,看见季天泽不知道啥时候坐在了靠窗户的座儿上,就在她身边。

        “你怎么……季知青不是骑自行车进城的吗?”

        季天泽比平常温和了许多,“自行车是民兵队队员的,我今天请假出来有别的事儿,让他们先回去了。”

        温九凤礼貌地笑笑,低下头拽着用来掩人耳目的尼龙袋子不说话。

        她不想跟车里的人讨论相亲的话题,也不想知道季天泽为啥没下地,还在县城跟人家小姑娘来点自行车上的浪漫。

        “买了不少东西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季天泽一反过去冷漠的样子,含笑继续跟她说话。

        温九凤蹙着眉点点头,她也不想聊天,就喜欢安静呆着。

        季天泽挑了挑眉,余光扫过车里似有若无的窥探,甚至明着打量的八卦眼神,微微勾了勾唇,扭头看着窗外也不说话了。

        这小寡妇是怕别人又传闲话,不好意思跟他聊天呢,他虽然不介意闲话,但也没有当猴儿的爱好。

        怀揣着火热的八卦之魂的人里,就有杨艳红一个。

        她是那个明晃晃盯着这边的。

        别人不知道,新民大队里俩人‘有一腿’的话都聊出花儿来了,她也好奇呢。

        大队里头村民们都知道温九凤是个啥性子,嚼舌根子也不会太过分,与其说大家都觉得温九凤和季天泽‘有一腿’,不如说是大家都希望俩人真能结婚。

        为啥呢?

        季天泽是个祸害啊!

        长得好看,勾得公社里大姑娘小媳妇那秋水死命往他身上泼。

        性子吊儿郎当,比起人人唾骂的痞子也好不到哪儿去,也就是有个好爷爷,还能打,看起来出息。

        能折腾,听说又修自行车又修收音机,赚了不少钱,有钱有票就带着一帮二流子浪荡,正经男人谁这么干?

        家里有闺女的,怕闺女把持不住要往这个坑里栽。

        家里有媳妇的,总怀疑媳妇有了红杏心思,说不准哪天就要爬墙。

        甚至家里有寡妇的,都担心寡妇含春,夜里去钻知青点的床,让人逮住那家里人就别活了。

        所以好不容易见季天泽能看上温九凤,牺牲一个小寡妇,造福全公社的人,这买卖就是新民大队的人都算得很清楚,要不也不会把没影儿的闲话越传越像样。

        结果,杨艳红激动地瞪着眼珠子盯了一个多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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