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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为了让自己尽快从这种恶性循环的情感漩涡中挣扎过来,我将自己完全投入到繁忙的学习和工作中。这种感觉有点熟悉,似乎在很久以前,我也曾为了逃避什么而将自己赶进一天忙到晚的状态中去。只是似乎太遥远,我忘记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考虑,我打算在考研的同时报考公务员,将来走仕途。说实话,这不是我想走的路。不过,现下却是最能消耗精力、转移注意的好方法!为了应付各种考试,我没精力再去想兰心的事,没时间再去伤心难过。
回首想来,也不由暗自苦笑。活了这二十几年,我所做的事情里能有几件事是因为真正喜欢才做的呢?我从小跟人打架,不是我喜欢打,而是不甘心被别人欺负;上中学就一直作团里的工作,不是因为喜欢经营人际关系,而是为了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我总是把我们父子的衣物洗得干干净净,把家里的一切都收拾得妥妥贴贴的,不是天生喜欢扮演母亲的角色,而是怕被人说成是没妈的孩子;我每天晚上风雨无阻地跑去肯德基,不是想念那里的汉堡和可乐的味道,而是少做一天就会影响到日常开支。
综上所述,敢情我叶明辉长成现在这个样子完全是被命运拿着鞭子赶出来的!如果人有前世,那我的前生不是马就是牛,搞不好还是头毛驴儿!
思来想去,只有兰心,只有和兰心在一起是我唯一一次听从心灵的呼唤,自愿作出的选择。然而,这唯一一件我倾心愿意的事也不被成全。
我还能再有什么希冀呢?既然已被命运摁倒在泥里,除了延口残喘,还能怎么样呢?就让繁重的任务麻痹我全身每一根会痛的神经,而沉淀心底的无奈和悲哀就留给始终不停地滑过指间的细沙去冲洗吧!我已经没有任何力量再去与自己的软弱对抗了!
一个周日的午后,大家都出去玩了。我一个人去小树林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开始背书。背着背着突然感到不对。我听到微微的喘气声,似乎是从长椅下面发出的。我把头倒过来,想要看个究竟。还没伸向椅子底下,突然被吓了一跳。
原来一只棕毛的小狮子狗正卧在长椅下面,瞪着一双惊奇的大眼睛望着我。我也那样子看着它。对望了一会儿之后,小家伙张开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懒洋洋地站起身,我这才注意到原来它站起来和卧着的时候身高没有多大变化。
小短腿儿走到我脚边,重又卧下,用背上的毛轻轻蹭着我的脚踝。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小家伙将成为我在小树林的忠实陪读。
它每次总是等在那个我常坐的长椅下面。它很乖,只静静在一边陪我,不乱叫也不捣蛋。看它那乖顺安静的样子,我竟然想起了沈清兰!(如果让清兰知道我看到这条狗想起她,她纵然有老庄的淡定和超然,八成也难以抑制想要灭了我的冲动)
渐渐地,我觉得每次让这小东西踩点似的来陪我读书,也过意不去,后来便拿些熟肉、香肠和牛奶的来喂它。它很兴奋,狼吞虎咽地吃完后,甩着尾巴叫了两声,又乖乖卧在我脚边,嗅两下鼻子,舔了舔毛儿,尾巴偶尔摇一下。
真不知是哪家的宠物,身上的毛被洗得干干净净的,不像是野狗。为什么每天都会在树林里见到它,难道是打扫校园的校职工养的宠物?
我看着它棕色的毛光滑闪亮,便叫它大毛。每次来到树林里,大毛远远看见,都会激动地叫两声,伸出舌头哈哈喘气,然后撒开小短腿儿,跑到我脚边,蹭两下,便跟着我走到长椅旁,等我坐定的时候,它便也卧在我脚边,不叫也不闹。渐渐地,它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有什么不想和别人说的心里话,我就会向它絮叨。欺负它听不懂中国话!
一次,我去找沈清兰收入党申请表,在楼下喊了好几声,才见她同舍的一女生懒洋洋地伸出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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