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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激动的嘉德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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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最近她被誉为天王辅佐。

    专门辅助嘉德丽雅干活。

    同时,她的实力进步飞速。

    全队宝可梦都有著八大道馆馆主的实力。

    下一步就是天王级。

    等到了这个实力,嘉德丽雅就会卸任四天王,让鸣依来担任新的四天王。

    至于属性,那就是草系。

    嘉德丽雅还特地找了许多与草系宝可梦相关的培育资料,同时根据鸣依的意愿,配备了许多资源。

    如今,鸣依的宝可梦那可谓是「恐怖」。

    分别是:唱反调君主蛇、恶作剧之心风妖精、再生力败露球菇、铁刺坚果哑铃、毒疗斗笠菇————以及青草场地轰擂金刚猩!

    后两只是嘉德丽雅帮忙找的。

    这配队还是李轩帮忙想出来的。

    上手简单,对战起来容易笑出声。

    起码鸣依对战的时候,可谓是同阶无敌————

    嗯,如果不是鸣依长得可爱,估计早就被拉进八角笼里决斗了。

    总的来说,还是可喜可贺的。

    鸣依即将担任四天王,而嘉德丽雅也要见到李轩,跟著他一起回到关都地区————

    想想就很幸福呢!

    呼,也不知道李轩到哪了!

    嘉德丽雅很想给李轩发一条消息。

    但想了想,怕李轩这才刚下飞机,估计不方便回自己。

    索性,嘉德丽雅就不回了。

    就在嘉德丽雅冥思苦想间。

    李轩回到古代城堡。

    「咳咳——这里还是老样子,灰尘漫天飞啊。」

    李轩用波导之力清去灰尘,燃烧虫待在自己肩膀上,陪著自己一起深入古代城堡。

    而在李轩的身旁,还跟著头巾混混。

    都是当初在沙漠里逮的,索性就带著了。

    「萨卡?」

    头巾混混环顾四周。

    说实话,自从待在金黄市那么长一段时间,头巾混混就有点儿忘记自己老家是什么样的了。

    这城市待著就是比沙漠舒服。

    遥想当年,自己可是过著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可如今被李轩收服。

    只要每天跟别人对打,就能获得过上鸡一顿堡一顿的日子。

    逍遥自在,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爽。

    「要回精灵球吗?」

    注意到头巾混混的情绪,李轩询问著头巾混混的意见。

    「萨卡。」

    头巾混混摇了摇头。

    正好,自己还有好多事情想跟李轩汇报。

    趁著自己出来,就直接把这段时间,自己的所作所为全部告诉他吧!

    念此,头巾混混将近些天以来,自己是如何整治金黄市黑市的手段,以及近况如何,一并告知了李轩。

    大概就是,头巾混混如今已是金黄市黑产的王。

    负责统领野生宝可梦这一块。

    火箭队还得给自己上供。

    它负责的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夜,联合道馆里的大腿们、金黄市的君莎小姐,直接将这一批火箭队全部一网打尽。

    暗地里还留著一些自己人。

    等到火箭队重新派人的时候,这些自己人也就混入其中,打探敌情。

    换作是之前,头巾混混肯定不会那么顺利。

    如今火箭队的大部队全部赶赴阿罗拉地区,所以才让头巾混混有机可乘。

    直接一统金黄市对黑产,成为混混之王。

    「干的不错。」

    李轩直接夸赞了头巾混混一句。

    本以为还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把金黄市这边的黑产处理完毕。

    没想到啊,这居然才过去半个多月的时间。

    头巾混混就能将这些全部统一。

    该夸。

    「萨卡~」(我也没那么好啦,根本原因还是道场里的宝可梦太厉害了。先前碰到一只道馆级宝可梦,我打不过,就把三大将它们给喊了过去,这才赢的。)

    头巾混混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道。

    别看它在金黄市的底下世界呼风唤雨,实际上自己是最近才有著真正统领的实力。

    先前那全程都是「狐假虎威」,有著三大将它们的帮助,自己才能坐稳这个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随著自己到达道馆级,全部都烟消云散。

    后面的路,靠著自己,差不多就能继续走了。

    想到这,头巾混混拿出了一颗玻璃珠子。

    说是从黑产那边摸过来的。

    是对自己有著帮助。

    但它开发不出其中的用途。

    李轩从头巾混混手里接过这颗玻璃珠子。

    嚯!

    居然是头巾混混的超级石。

    这让李轩笑道:「还真是给你小子捡到宝了,等后面有时间,我跟你进行一下超进化。」

    「萨卡!」(居然是超级石吗!)

    头巾混混显然是知道超进化的魅力。

    没想到自己居然也能进行超进化!

    「没错,这颗超级石正是你的超级石。」

    李轩揉著头巾混混的脑袋。

    「芜。」(到了。)

    这时,燃烧虫突然说了一声。

    「头巾混混,你先回来。」

    李轩停下脚步,望著眼前的流沙,选择把头巾混混给收了回来。

    之前来的时候,自己就眼睁睁地看著燃烧虫借助流沙下陷。

    现今这流沙的规模倒是扩张了不少。

    自己倒不至于卡住。

    李轩也没多想,就直接跳了下去。

    哗啦啦————

    流沙吞没了李轩、燃烧虫。

    不到三分钟,一人一虫就这么来到了古代城堡。

    眼前的一幕倒是让李轩陷入沉默。

    火神蛾正倒在地上,双目紧闭。

    残余的波导,格外微弱。

    恐怕真的如自己所想的那般,燃烧虫的父亲,真的已经魂归高天,与这沙尘融为一体。

    「唉。」

    李轩轻叹一声。

    只可惜自己没能带著燃烧虫看火神蛾最后一面。

    「芜————」

    燃烧虫不禁湿了眼眶。

    没想到它才离开没多久,父亲就这么离开了自己————

    父亲!

    我一定会继承火神蛾一族的意志,把「太阳」的名声贯彻到底!

    「芜!」

    几乎是想法出现的刹那,燃烧虫的身上就绽放出异样的光彩。

    灼热感涌现,就看到燃烧虫一跃而起,跳到祭坛中央,与周围的壁画形成类似太阳冉冉升起的场景————

    「芜湖。」(没想到燃烧虫这臭小子也进化了啊。)

    这时,火神蛾竟是睁开了眼睛,饶有兴致地看著燃烧虫进化的场景。

    李轩:???

    哥们,你诈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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