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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馥郁早早起床,换上了黑色的衣服,到底是傅佩兰发丧的日子,她总不好再穿颜色鲜亮的衣服。
这一场葬礼,仿佛像一场大戏。
每个人都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是专程为傅佩兰而来的。
“真是场笑话啊。”
阮馥郁躲在角落里,默默吐槽。
她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群男男女女,如同伥鬼一般,千方百计要从别人身上吸血,谋取自己的利益。
好在这样的场合也不需要她来八面玲珑,她只需躲在角落里,安静的当个陪衬即可。
沈寄君就不如她轻松了,好歹也是沈家的二少爷,自然也要见客。
忙活了一整天,沈寄君才得以解脱,他吹着夜风,和阮馥郁携手回了院子。
“人的生命可真脆弱,前两天还不觉得,真一发丧,我才有了大嫂走了的真实感。”
沈寄君感叹道,他极少和傅佩兰打交道,也就是这几日事情多了起来,他不得不与沈寄清一家有了掺连。
“若是哪天我们老了,也不知是个什么景象。”
听到这话,阮馥郁转头看了他一眼。
这样的想法,阮馥郁是没有过的,她从不幻想,能和沈寄君白头偕老。
当初决定嫁给他时,她想的也是珍惜眼下,若是过不下去,那她就拿着一纸和离书,离开沈家,找一个小地方养老。
“先生想这些实在太早,如今还是看当下更好些,毕竟以后的日子太远,谁也说不准。”
阮馥郁这话说的不假,如今时局动荡,若是真打起来,有没有以后还是个问题呢。
“说的对,是我庸人自扰了。”
沈寄君笑了笑,他刚才的确想岔了。
“赶紧洗洗睡吧,明日还得去上学呢。”
时间已然不早了,若是再聊下去,恐怕明天又难起来。
沈寄君自己是个能熬的,但他不忍心让阮馥郁强撑着精神,陪他说些没有意义的话。
阮馥郁的确困了,她打了个哈欠,应了一声好,便去洗漱了。
沈寄君却迟迟未睡,他睁着眼不知过了多久。
虽说珍惜眼下,可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他们已经分开四年,四年时间过得并不快,可却又仿若昨日。
这样的愁思,一直持续到第二日清晨。
沈寄君看到出升的朝阳,豁然开朗,也不再忧心下去。
人总有生死,正如太阳有升有落。
我们没办法太阳的升落,也无法控制生死,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惧怕黑暗的到来。
阮馥郁已经很熟悉学校了,也不需要沈寄君再送她进教室,因此俩人在校门口便分开了。
如今阮馥郁上课,仍旧喜欢坐在角落里。
虽然大家已经习惯了这位教师家属,但总有几个好奇心强的,阮馥郁不是个爱社交的性子,为了避免麻烦,她索性就往角落里坐,反正也看得见、听得着。
这节课的先生,是个喜欢拖堂的,不过这对阮馥郁也没有影响。
她作为旁听生,不参与期末考试,也不必在意学分,就是个编外人员。
沈寄君将她带来榕城大学,也不是为了让她学成个博士,只是要把她从原来的环境带出来而已。
阮馥郁也知道,她自然不会给自己压力,仅是在能力范围之内,多学习一些知识。
等到一上午的大课结束后,阮馥郁才慢吞吞的收拾东西。
诗琪也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说人家上学都有书包,非要也给她缝一个,让她好装东西。
不过诗琪的手艺倒是不错,她的性子跳脱,缝出来的书包也带着几分俏皮可爱。
虽然与她的年纪不大相符,阮馥郁还是听话的背了来。
“二嫂嫂,我可找到你了。”
傅美兰走到阮馥郁的身边,眉眼间都带着笑意。
“听说你也在这里上学,我妈非让我今天就来榕城大学报道,我才第一天来呢,还不熟悉,你带我一起去吃饭吧。”
傅美兰可是真不客气,连询问阮馥郁也没有,便直接说死了。
阮馥郁不喜欢和她打交道,她觉得傅美兰身上起码也有一百八十个心眼子,会说话、会撒娇,比她这种不通人情世故的,更讨他人喜欢。
若是傅美兰整天跟在她身边,恐怕只会借着她这般的性格,来衬托自己的活泼开朗。
诚如阮馥郁所想,她不去找沈寄君,而是来找阮馥郁,就是在立场上,让大家觉得她没有插足别人的婚姻,只是和阮馥郁这个嫂子关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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