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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 步出书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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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光阴从指缝里流去了,窦乂在那浓荫如盖的国子监里,长成了一个翩翩少年。皎美的面容、修长的身姿、儒雅的谈吐,一举手,一投足,就让长安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沉醉得五迷三道。尤其是那场大病之后,他脸上总是带着几丝潮红,正所谓“不搽胭脂自来红”,衬着白皙的脸庞,让人怜爱顿生。只要他一个人走在街上,突然就会有姑娘跑过来,塞给他香包、手绢、纸扇,或者几颗时令的水果、或者是一包麻糖。每逢这种情况,窦乂总是谦恭地弯腰拱手行礼,连声致谢,而那些姑娘则更加激动,甚至有人哭得一塌糊涂。坊间还流传着一句话:“如果能跟窦乂郎春风一度,不惜用黄金打造等身金像相赠。”据说,说这话的是长安城里最著名的风流女人――玉真公主。

很多人都以为他是杜府的二公子,央人前来提亲,可一了解到他只是寄养在此的外戚,而且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便都客客气气地告辞了,再也没有下文。窦乂听说这些事,才深深体会到朱三所说的“富而不贵”的“贵”字的含义。对于这座繁华的城市,他不过是个外人,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长安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舅舅的设计很好,国子学毕业后当官发财,再也不要像窦氏的先辈那样吃兵粮,亡命边疆。可是窦乂更清楚自己的情况,其他同窗都是七、八岁开蒙,入国子监之前多多少少学过几年,而自己几乎是目不识丁便进来了,这中间的差距,可能就是一生的差距,不是想补救就能补救得来的,他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只怕自己在升官这条路上,要让舅舅失望了。

在国子监这四、五年的读书生涯中,他的心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在扶风时,他一直梦想能从土地里刨出一个金疙瘩,而现在,他无时不在想,用什么办法能赚个金疙瘩。他曾想转学到算学堂去,怕舅舅反对,只好作罢。他偷偷去听了几次课,发现先生所讲的算法,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根本不用再去学习,他甚至都能当先生。他对计算无师自通,对数字有着天然的喜爱,经商的念头是越来越强烈,但在一片子曰诗云中,他根本没有发挥的余地,只能等待时机。

这几年的学堂生活可以说是波澜不兴,大事没有,小事不断,在窦乂、杜景、丁庸、张子驹之间上演了许多啼笑不得的闹剧。

丁庸的父亲是司农寺的少卿,年少时风流无度,流连于花街柳巷,被烟雨楼的一个伎女缠上脱不得身,只好娶回家做妾。这小妾也很挣气,没过两年就生下丁庸,虽然这儿子长得獐头鼠目,实在上不了台面,但不影响这小妾侍宠而娇。那正妻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因为与宗室有偏亲,曾得过朝廷封号,一纸状子告上大堂,丁庸的父亲便连降四品,贬到近畿之县盩厔做了一个八品县令。

留在家里的丁庸母子俩便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不但丁庸成天被几个哥哥打得鼻青脸肿,那小妾也生不如死。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丁庸的心理被彻底地扭曲,强烈的自卑与自尊集于一身,他恨所有的人,只要看到别人比他好,便想方设法地使坏。他与人说话,从来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如果他看不惯对方,一低头就是一条坏主意。他娘的贴身丫环,在他受哥哥欺负时经常回护,他为了钱竟恩将仇报,将那丫环卖进娼门。在堂里他与张子驹关系最好,经常到张子驹串门,他竟然将张子驹阿婆的手镯骗去卖钱。杜景本来就不喜欢学习,经常装病逃课,有时候还翻墙出去打马球,这丁庸便向先生打小报告,害得杜景罚站、挨戒尺。

曾有一段时间,杜景成了他的天敌,一到放假,他便像老鼠一样,飞快地窜出监门向家逃去;杜景便飞快地追上去,有时候追上几个街区,非把他打得鼻青脸肿才回家。他不敢报复杜景,就向窦乂下手。在窦乂的板凳上钉子,向面盆里撒尿,往饭碗里吐唾沫等等,几乎是无恶不作。杜景知道了,对他又是一阵痛殴,如此周而复始。丁庸这种人就是一个贱骨头,前痛未消,又开始骚扰和挑逗杜景、窦乂,似乎三天不挨打心里就难受。

窦乂出落成一棵临风玉树,那张子驹更是不能自已,尽管有杜景的强力保护,他不敢直接骚扰窦乂,但明里暗里,始终像影子一样尾随着窦乂。窦乂见了他远远躲开,他则像一个死了丈夫的小寡妇一般,远远地哀怨地望着窦乂。

最近长安城里出了一个大新闻,引得街谈巷议,好不热闹,也让张子驹的人缘一落千丈。张子驹的舅舅李林甫有三贪,贪官、贪财、贪色。当时长安城里的卖春生意全集中在平安坊,为了招妓方便,他还特意将家安在了平安坊。召妓在当时的文人中并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反而还有几分风雅的味道。但李林甫品味太重,召妓不说了,却招了一个老鸨;招个老鸨倒也罢了,竟然还买了一处院子,将他包养了起来,这一包就是十来年。老鸨年经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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