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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忙忙碌碌中流过,像止痛药一样治愈着我的伤口,我慢慢学会承受,逐渐接受兰心已经离世。或许她真的是人间的天使,所以上帝是不允许任何人拥有她,而他把兰心从我身边夺走则是为了给她更幸福的生活,我愿意相信,也愿意接受。想到兰心幸福,心中就暖暖的,只要兰心幸福,哪怕天各一方我也愿意承受。
于是,终于慢慢恢复了正常人的生活,放平了心态。仍然经常去小树林,仍然会遇见毛毛。不同的是,毛毛身旁有时还会有清兰。
我们在休息的时候,依然会谈论未来,评论文学。或把某位作家请出来褒奖一番,或把某个作者揪出来批判一回。我们的意见多数时候都惊人的一致,但偶尔也会发生分歧,也会辩论起来。每到我们争辩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听到毛毛叫,她再急也会停下来,低下头,平静一会儿,我也镇定一下,反思自己。然后,我们回想刚刚的表现都觉得自己幼稚得好笑,便一笑置之,继续散步,探讨别的问题。
“毛毛”这个名字,我是花了好久才板过来的。毕竟“大毛”、“大毛”的早叫惯了。可清兰死活不让我这么叫,这是她的狗,我也就不得不改。想起以前兰心叫我“辉辉”,我不肯,她立刻改称“明辉兄”。虽然她不很地道的汉语声调乱窜地读成“命灰熊”的味儿,但这件事足以证明比起兰心,我还真是够固执的。虽然比起清兰,我显得随和多了。
一个夏日的午后,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树林里显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我备了一上午法律条例,肠子都要吐出来了,感到烦闷异常。正好出去散散步,换换心情。弯过一条甬路,透过一棵挺拔的小桃树,我看到沈清兰身穿一件洁白的连衣裙。正坐在石凳上专心阅读,我的心立刻被一袭清亮的风吹得一阵悸动。这画面多么熟悉,多么唯美动人,却又是那么似曾相识。
毛毛看到了我,一路叫着跑了过来。清兰这才抬起头,晶莹的目光中约略闪着几分喜色,“你怎么来了?不是打算和那些法律条例大战三天三夜吗?”
“我一不是金刚,二不是大圣,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啊!”一路说着渐渐走近她,“太闷了,出来走走!”
只见,清兰轻轻站起身,微风轻轻拂过她的衣裙,勾勒出隐约的曲线,日光透过枝叶的缝隙的零碎剪影流照在她的身上,更添几分婉约动人,乌黑的长发柔柔飘荡在暖风中,依稀闪着红色的光泽。
当初的感觉并没有错,沈清兰一直小心地隐藏着自己的美丽。而一旦稍有松懈,无意间将那绝世之美露出一角,就足以倾倒众生。我甚至怀疑一直以来,她那小心谨慎的态度正是为了隐藏这份清丽绝伦的美。可是,这样的美为什么要藏起来呢?
走到她面前,我甚至忘了说话。
“那我陪你走走吧!”听到这一声,我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背书背得烦闷才出来散步的。
“哦,好!”
“刚刚看你看书看得入神,在看什么这么感兴趣?”我没话找话说,努力压抑着内心的冲动。刚刚那一下真的引起内心不小的悸动。我枯萎的心好像再度复苏了一般,但考虑到让本人心中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是眼前这棵傲立峰巅的仙家宝树,我还是一忍再忍地压下这份冲动。
清兰不同于兰心,兰心是外表给人以仙子的印象,清兰的仙子气质是从内部散发出来的。兰心的美是清丽活泼中透着一种温暖可爱,让人不由地去关爱,本能地想要靠近;而清兰的美是清丽出尘中透着超然冷静,让人不由心生敬重,本能地不忍触碰。
当我发现自己竟然能平心静气地在兰心和清兰之间作出理智的比较时,终于意识到,自己终于开始放下了,终于可以翻过这沉痛的一页,去轻松迎接新的生活了。
“《幻灭》!”
“又是这本书?”这个名字让我由衷一震。
“是啊,我看过三遍了,却百看不厌!”
我不禁笑了,“还记得我吗怎么认识的吗?”
她也笑了,“怎么可能忘呢?我看书正看得出神,突然听到有人在我背后叫我,吓了我一跳!”
“我才是被吓了一跳,你当时反应那么强烈!”
“你也喜欢这本书?”
“没感觉!”
“那你为什么要向我借它?”
“只是为了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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